關于組織申報成都市2020年技術改造、新增投資、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補助項目的通知關于組織申報成都市2020年技術改造、新增投資、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補助項目的通知
成經信財〔2020〕18號
成都天府新區發經局、成都高新區經濟運行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7個實施細則的通知》(〔2019〕-2)、《關于印發貫徹〈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成經信財〔2017〕89號)和《關于貫徹落實〈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奮力完成2020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意見〉的通知》(成經信財〔2020〕7號)文件要求,現將全市2020年技術改造、新增投資、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補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技術改造補助項目申報
(一)申報條件。
在我市66個產業功能區及園區內,重點支持“5+5+1”重點產業(電子信息、裝備制造、醫藥健康、新型材料、綠色食品)發展方向,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且設備投資達500萬元(含)以上,近兩年備案(2018年1月1日以后備案)并竣工投產(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之間竣工投產)的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
(二)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
1.《成都市技術改造補助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2.項目備案(審批或核準)文件(復印件)。
3.項目竣工報告。
4.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5.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五證合一”、“三證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6.《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發票明細匯總表》(含全部土地、設備購置及廠房建設等)。
7.購置設備、土地及廠房建設的發票及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
8.企業承諾書。
以上申報材料應提交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還。
(三)支持標準
1.按固定資產投入的5%給予補助,對固定資產投入1000萬元(含)-2億元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對固定資產投入2億元(含) 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
2.若設備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固定資產投入的5%核定相應補助;若設備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小于50%,按設備投資額2倍的5%核定相應補助。
(四)聯系人及電話。
市經信局工業投資處 王新宇 61881620
二、新增投資補助項目申報
(一)申報條件。
本土民營企業在我市66個產業功能區及園區內新增投資,重點支持“5+5+1”重點產業(電子信息、裝備制造、醫藥健康、新型材料、綠色食品)方向,2018年11月28日后簽訂投資協議,經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審批或核準),協議投資1億元(含)以上,且在簽約一年內開工建設的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
(二)申報材料(詳見附件2)。
1.《成都市新增投資補助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2.項目投資協議(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五證合一”、“三證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項目進展情況報告;
5.產業功能區(園區)開具的項目開工時間證明;
6.項目備案(審批或核準)文件;
7.《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發票明細匯總表》(含全部土地、設備購置及廠房建設等);
8.購置設備、土地及廠房建設的發票及銀行劃款憑證(復印件);
9.企業承諾書。
以上申報材料應提交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還。
(三)支持標準。
按兩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入的3%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
(四)聯系人及電話。
市經信局工業投資處 吳見殊 61881618
三、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補助項目申報
(一)申報條件。
經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審批或核準),2018年7月1日后從市外新引進協議投資1億元(含)以上,重點支持“5+5+1”重點產業(電子信息、裝備制造、醫藥健康、新型材料、綠色食品)方向,且在簽約一年內開工建設的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
同時,對于2019年按照《關于印發貫徹〈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成經信財〔2017〕89號)要求申報并通過審定,已獲部分補助資金支持的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若需兌現剩余投資補助資金的,可一并申報。
(二)申報材料(詳見附件3)。
1.《成都市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補助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2.項目投資協議(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五證合一”、“三證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項目進展情況報告;
5.產業功能區(園區)開具的項目開工時間證明;
6.項目備案(審批或核準)文件;
7.《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發票明細匯總表》(含全部土地、設備購置及廠房建設等);
8.購置設備、土地及廠房建設的發票及銀行劃款憑證(復印件);
9.企業承諾書。
以上申報材料應提交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還。
(三)支持標準。
按兩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入的3%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
(四)聯系人及電話。
市經信局工業投資處 吳見殊 61881618
四、申報要求。
(一)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并對項目業主所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聯合行文,將審核合格的項目(含上報文件、項目申報情況匯總表、具體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上報市經信局。上報文件中須對申報的項目及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并加蓋公章。
(三)2020年4月24日為各區(市)縣上報截止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同一項目不得同時以多種方式申報;同一項目已獲得中央、省和市級其他資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項目),不再予以申報。
1.成都市技術改造補助項目申報書
2.成都市新增投資補助項目申報書
3.成都市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補助項目申報書
4.成都市技術改造補助項目(2020年)申報情況匯總表(區市縣填報)
5.成都市新增投資補助項目(2020年)申報情況匯總表(區市縣填報)
6.成都市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補助項目(2020年)申報情況匯總表(區市縣填報)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財政局
2020年4月3日